

Contact Us
骏丰联锐国际商务有限公司
- Address :香港湾仔骆克道300号侨阜商业大厦20楼
- Tel :+852 3115 8535
- Fax :+852 2521 1478
- Email :hk@smartteam.hk
内地机构香港子公司试点开展境外投资 香港表示欢迎
发布时间:2012/10/18 点击:72
导读:
详细介绍
2011年12月16日,对于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发布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香港特区政府表示欢迎。
《试点办法》允许符合一定资格条件的内地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作为试点机构,运用在香港募集的人民币资金,在经批准的人民币投资额度内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初期试点额度约200亿元人民币。
为控制风险,试点初期不少于募集规模80%的资金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包括各类债券及固定收益类基金,不超过募集规模20%的资金投资于股票及股票类基金。
特区财政司司长曾俊华表示,特区政府欢迎内地有关当局公布《试点办法》,这是继10月份公布人民币直接投资管理办法后,另一增加在岸与离岸人民币资金循环机制的重要措施。《试点办法》的公布,落实李克强副总理访港带来一系列支持香港在“十二五规划”下发展成为离港人民币业务中心的措施。
他说,《试点办法》有利于香港推出更多创新人民币产品,投资者、金融机构以至整个金融市场均可受惠。香港人民币流动性充沛,《试点办法》的公布可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途径,同时也对推进香港人民币基金业务的发展有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