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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证文书分类格式

发布时间:2012/4/23 点击:10012
导读:
详细介绍
第一部份:公证文书的分类及证明方式  

 

一、 公证文书的分类  

 

1.1 声明书
1.2 证明单方签署的法律文书
1.3 证明法律事实
1.4 证明文件的原本及复印本
1.5 证明双方或多方签署的法律文书  

 

二、 公证文书的证明方式  

 

2.1 证明书
2.2 以直接在当事人签署或提供的文件上加注证词並签署的方式 证明  

 

第二部份:公证文书的格式及要求  

 

第一类: 证明声明书
第二类: 证明单方签署的法律文书
第三类: 证明法律事实
第四类: 证明文件的原本及复印本
第五类: 证明双方或多方签署的法律文书  

 

第一部份:公证文书的分类及证明方式

   

 

一、 公证文书的分类
 1.1 声明书
  適用的范围为:
   1.1.A. 申请同內地人士结婚声明书
1.1.B. 申请办理夫妻关係(结婚)证明声明书
1.1.C. 继承(放弃继承)遗產声明书
1.1.D. 申请內地亲属来港声明书
1.1.E. 申请回內 地收养子女声明书
1.1.F. 內地人士出国读书经济担保声明书
1.1.G. 其他声明书
    
 1.2 证明单方签署的法律文书
  適用的范围为:
   1.2.A. 个人委托书
1.2.B. 公司委托(授权)书
1.2.C. 赠与书
1.2.D. 受赠书
1.2.E. 其他单方签署的法律文书
    
 1.3 证明法律事实
  適用的范围为:
   1.3.A. 有限公司
1.3.B. 无限公司
1.3.C. 公司董事会决议
1.3.D. 结婚
1.3.E. 其他法律事实
    
 1.4 证明文件的原本及复印本
  適用的范围为:
   1.4.A. 文件原本
1.4.B. 文件复印本
    
 1.5 证明双方或多方签署的法律文书
  適用的范围为:
   1.5.A. 个人之间签署的协议(合同、契约)
1.5.B. 个人与公司、公司与公司之间 签署的合同(契约、协定)
1.5.C. 其他双方或多方签署的法律文
    
二、 公证文书的证明方式
 2.1 证明书
  適用的范围为:
   2.1.A. 法律事实
2.1.B. 文件的正本及复印本
2.1.C. 双方或多方签署的法律 文书
    
 2.2 以直接在当事人签署或提供的文件上加注证词並签署的方式证明
  適用的范围为:
   2.2.A. 声明书
2.2.B. 单方签署的法律文书
2.2.C. 双方或多方签署的法律文 书
2.2.D. 文件的正本或复印本
    
 
第二部份:公证文书的格式及要求
第一类: 证明声明书
 1.1 申请同內地人士结婚声明书
  1.1.1 申请人未婚
   1.1.1.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1----1----1
1.1.1.b. 必附附 件:
    A. 声明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B. 香港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书正本
   1.1.1.c.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必须经鉴定確认无疑。
     
  1.1.2. 申请人已离婚
   1.1.2.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1----1----2
1.1.2.b. 必附附 件:
    A. 声明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B. 香港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书或申请无 结婚记录证明书正本
C. 声明人离婚证明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係证 明书)確认本
   1.1.2.c. 可附附件:声明人结婚证书
1.1.2.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的A、B,必须经鉴定確认无疑。

如上述必附附件C为香港有关部门 出具,该附件必须经鉴定確认无疑。香港以外的,按审查的方式加註。
     
  1.1.3. 申请人已丧偶
   1.1.3.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1----1----3
1.1.3.b. 必附附 件:
    A. 声明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B. 香港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书或申请无 结婚记录证明书正本
C. 声明人配偶的死亡证明书复印本
   1.1.3.c. 可附附件:声明人结婚证书复印本
1.1.3.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A、B必须经鉴定確认无疑。

如上述必附附件C为香港有关部门出具 ,该附件必须经鉴定確认无疑。香港以外的,按审查的方式加註。
     
  1.1.4 申请人补办结婚登记
   1.1.4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1----1----4
1.1.4.b. 必附附件:
    A. 声明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B. 香港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书正本
   1.1.4.c.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必须经鉴定確认无疑。
     
 1.2 申请办理夫妻关係(结婚)证明声明书  

 

  1.2.1. 向民政部门申请补发《夫妻关係证明书》(用於结婚证遗失)
   1.2.1.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1----2----1
1.2.1.b. 必 附附件:
    A. 声明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B. 香港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书正本
   1.2.1.c. 可附附件:
    A. 声明人配偶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B. 证明双方为夫妻关係的其他文件复印本
   1.2.1.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必须经鉴定確认无疑。
     
  1.2.2. 向公証处申请办理《结婚公证书》(用於1950年婚姻法颁佈前结婚)
   1.2.2.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1----2----2
1.2.2.b. 必 附附件:
    A. 声明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B. 香港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书正本
   1.2.2.c. 可附附件:
    A. 声明人配偶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B. 证明双方为夫妻关係的其他文件复印本
   1.2.2.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必须经鉴定確认无疑。
     
 1.3. 继承(放弃继承)遗產声明书
  1.3.1. 继承
   1.3.1.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1----3----1
1.3.1.b. 必 附附件:
    A. 声明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B.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在香港死亡)复印本
C. 如属遗嘱继承,需附被继承人的遗嘱复印本
   1.3.1.c. 可附附件:
    A. 声明人与继承人之间亲属关係证明复印本
B. 被继承人(在香港以外地区死亡)及其它继承人 中死亡者的死亡证明书复印本
C. 遗產產权证明书复印本  

 

   1.3.1.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A、B必须经鉴定確认无疑。
在遗嘱继承中,如被继承人的遗嘱是在香 港设立,该遗嘱必须经审查確认合法有效,具体方法为:
     i). 香港高等法院检定;或,
ii). 如果不能由香港高等法院检定,委托公証人可按 下述方法鉴定:
      <a> 向香港律师会查询被继承人在其他律师行是否另立有遗嘱
<b> 向香港高等法院 查询是否有知会备忘
<c> 在香港政府指定可以刊登有法律效力公告的报纸公告1次,提出意 见的期限3个月
<d> 继承人自己提出声明
<e> 委托公証人出具该遗嘱合法的法律 意见书  

 

       
  1.3.2. 放弃继承
   1.3.2.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1----3----2
1.3.2.b. 必附附件:声明 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1.3.2.c. 可附附件:声明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係证明复印本 1.3.2.d. 要 求:上述必附附件必须经鉴定確认无疑。
   

 

    
 1.4 申请內地亲属来港声明书
  1.4.1. 申请配偶来港定居
   1.4.1.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1----4----1
1.4.1.b. 必 附附件:
    A. 声明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B. 声明人结婚证书复印本
C. 香港婚姻登记处出 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书或申请无结婚记录证明书正本
D. 如有未满十四岁子女隨配偶一同提出申请, 子女的出生证明复印本
   1.4.1.c. 可附附件:其他与申请原因相关的证明文件的正本或认証本或复印本
1.4.1.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A、C、D必须经鉴定確认无疑。
如声明人是在香港结婚,必附附件B必 须经鉴定確认无疑。香港以外的,按文件的审查方式根据《规则》第八条加註。
可附附件按各文件 的审查方式根据《规则》第八条加註。
     
  1.4.2. 申请內地亲属来港定居
   1.4.2.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1----4----2
1.4.2.b. 必附附件:  

 

    A. 声明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B. 声明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亲属关係证明复印本
   1.4.2.c. 可附附件:
    A. 如內地批准机关要求,申请子女来港定居的,需提供身边无子女证明;子女移居国外的,需提供在 国外居住的证明复印本
B. 其他与申请原因相关的证明文件的正本或认証本或复印本  

 

   1.4.2.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A必须经鉴定確认无疑。
如上述必附附件B及可附附件为香港有关部门 出具,该等文件必须经鉴定確认无疑。香港以外的,按文件的审查方式根据《规则》第八条加註。

可附附件按各文件的审查方式根据《规则》第八条加註。
     
  1.4.3. 申请內地亲属来港接管產业
   1.4.3.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1----4----3
1.4.3.b. 必附附件:  

 

    A. 声明人的身份证件
B. 声明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亲属关係证明
C. 声明人的產业状况证明  

 

   1.4.3.c. 可附附件:其他与申请原因相关的证明文件的正本或认証本或复印本
1.4.3.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A、C必须经鉴定確认无疑。
如上述必附附件B为香港有关部门出具,该 文件必须经鉴定確认无疑。香港以外的,按文件的审查方式根据《规则》第八条加註。

可附附 件按各文件的审查方式根据《规则》第八条加註。
     
 1.5 申请回內地收养子女声明书
  1.5.1. 申请收养
   1.5.1.a. 公证文书格式
    夫妇收养 適用格式1----5----1A
单身收养 適用格式 1----5----1B  

 

   1.5.1.b. 必附附件:
    A. 声明人的身份证件
B. 收养子女申请表正本 適用 格式1---5---1---1
C. 保证书正本 適用格式1---5---1---2
D. 夫 妇收养的,提供结婚证书复印本单身收养的,提供香港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书正本,或离婚 证明书复印本,或配偶死亡证明书复印本
E. 声明人职业及经济收入证明书正本或复印本
F. 医 院或註册医师出具的声明人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书正本或复印本  

 

   1.5.1.c. 可附附件:声明人无(有)刑事处分记录证明书確认本
1.5.1.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A、B、C、E、G必须经鉴定確认无疑。
如上述必附附件D、F为香港有关 部门出具,该等文件必须经鉴定確认无疑。香港以外的,按文件的审查方式根据《规则》第八条加註。
     
  1.5.2. 事实收养
   1.5.2.a. 公证文书格式
    夫妇收养 適用格式1---5----2A
单身收养 適用格式 1---5----2B  

 

   1.5.2.b. 必附附件:
    A. 声明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B. 夫妇收养的,提供结婚证书复印本单身收养的,提供香港婚姻登 记处出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书正本,或离婚证明书复印本,或配偶死亡证明书复印本
C. 养子女的內 地身份证复印本  

 

   1.5.2.c. 可附附件:有关能证明收养关係存在的文件复印本(如收养协定、往来信件、匯款凭证、寄 物凭证等)
1.5.2.d. 要求:上述必附附件A必须经鉴定確认无疑。  

 

    如上述必附附件B及可附附件为香港有关部门出具,该等文件必须经鉴定確认无疑。香港 以外的,按文件的审查方式根据《规则》第八条加註。
     
 1.6 內地人士出国读书经济担保声明书
  1.6.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1----6----1
1.6.b. 必附附件:  

 

   A. 声明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B. 声明人经济状况证明材料正本或复印本  

 

  1.6.c. 可附附件:被担保人的入学通知书复印本
1.6.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必须经鉴定確认无疑。可附附件为香港有关部门出具,该等文件必须经鉴定 確认无疑。香港以外的,按文件的审查方式根据《规则》第八条加註。
    
 
第二类: 证明单方签署的法律文书
 2.1 个人委托书
  2.1.1.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2----1----1
2.1.1.b. 必附附件:  

 

   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2.1.1.c. 可附附件:
   A. 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正本或复印本
B. 受託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2.1.1.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必须经鉴定確认无疑。

如上述可附附件A、B为香港有关部门出具 ,该等附件必须经鉴定確认无疑。香港以外的,按文件的审查方式根据《规则》第八条加註。
    
 2.2. 公司委托(授权)书
  2.2.1.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2----2----1
2.2.1.b. 必附附件:  

 

   A. 公司註册证书確认本或复印本
B. 公司周年申报表,及秘书及董事资料更改通知书(如有) 確 认本或复印本
C. 公司商业登记証书確认本或复印本
D. 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摘录確认 本或复印本  

 

  2.2.1.c. 可附附件:
   A. 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B. 受託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C. 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其他文件 確认本或复印本  

 

  2.2.1.d. 要求:
   办理该项公证文书,委托公証人必须进行查册,並审查公司的董事会决议,確认签署人有 权代表其公司签署该委托(授权)书。
上述必附附件方式A、B必须由查册取得,C必须鉴定確认无疑 ;附件D须按以下方式查证属实:
    i). 委托公証人亲自出席该公司董事会会议;或,
ii). 委托公証人直接向该公司全体董事確认 ;或,
iii). 经公司董事、秘书或其他获授权的高级人员书面確认。

如上述可附附件为香 港有关部门出具,该等附件需经鉴定確认无疑。香港以外的,按文件的审查方式根据《规则》第八条加註 。
   

 

     
 2.3. 赠与书
  2.3.1.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2----3----1
2.3.1.b. 必附附件:  

 

   A.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B. 赠与財產的產权证明文件复印本  

 

  2.3.1.c. 可附附件:
   A. 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B. 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亲属关係证明复印本  

 

  2.3.1.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A必须经鉴定確认无疑。
如上述可附附件为香港有关部门出具,该等附 件必须经鉴定確认无疑。香港以外的,按文件的审查方式根据《规则》第八条加註。
    
 2.4. 受赠书
  2.4.1.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2----4----1
2.4.1.b. 必附附件:  

 

   A. 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B. 赠与人之赠与书复印本  

 

  2.4.1.c. 可附附件: 受赠人与赠与人之间亲属关係证明复印本
2.4.1.d. 要求:  

 

   上述必附附件A必须经鉴定確认无疑。
如上述可附附件为香港有关部门出具,该等附 件必须经鉴定確认无疑。香港以外的,按文件的审查方式根据《规则》第八条加註。
 
    
 
第三类: 证明法律事实
 3.1. 公司註册(登记)
  3.1.1. 有限公司
   3.1.1.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3----1----1
3.1.1.b. 必附附件:  

 

    A. 公司註册证书確认本或复印本
B. 公司周年申报表,及秘书及董事资料更改通知书(如有) 確 认本或复印本
C. 公司之商业登记证书复印本  

 

   3.1.1.c. 要求:
    办理该项公证文书,委托公証人必须进行查册,上述必附附件A、B均需查册取得,附件C 须经鉴定確认无疑。
如证明的內容超出"適用格式"所列內容,增加的內容必须进行查册,並附相应 的查册文件。
     
  3.1.2. 无限公司
   3.1.2.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3----1----2
3.1.2.b. 必附附件:  

 

    A. 公司之商业登记証书复印本
B. 商业登记申请书確认本
C. 公司东主的身份证件確认本或 复印本  

 

   3.1.2.c. 要求:
    办理该项公证文书,委托公証人必须进行查册,上述必附附件B需查册取得,附件A、C需 经鉴定確认无疑。
如证明的內容超出"適用格式"所列內容,增加的內容必须进行查册,並附相应的 查册文件。
     
 3.2. 公司董事会决议
  3.2.1.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3----2----1
3.2.1.b. 必附附件:  

 

   A. 公司註册证书確认本或复印本
B. 公司周年申报表,及秘书及董事资料更改通知书(如有) 確 认本或复印本
C. 公司之商业登记証书確认本或复印本
D. 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摘录確 认本或复印本  

 

  3.2.1.c. 可附附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3.2.1.d. 要求:  

 

   办理该项公证文书,委托公証人必须进行查册,上述必附附件A、B均需查册取得;附件C 须经鉴定確认无疑;附件D委托公証人直接须按以下方式查证属实:
    i). 委托公証人亲自出席该公司董事会会议;或,
ii). 委托公証人直接向该公司全体董事確认 ;或,
iii). 经公司董事、秘书或其他获授权的高级人员书面確认。

如可附附件为香港有 关部门出具,必须经鉴定確认无疑。香港以外的,按文件的审查方式根据《规则》第八条加註。
如 证明的內容超出"適用格式"所列內容,增加的內容必须进行查册,並附相应的查册文件。  

 

     
 3.3. 结婚
  3.3.1.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3----3----1
3.3.1.b. 必附附 件:
   A. 香港合法机关出具的结婚证书確认本或复印本
B.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3.3.1.c. 可附附件:申请人配偶內地居民身份证复印本
3.3.1.d. 要求:必附附件A、B必须经鉴 定確认无疑。  

 

   
 
第四类: 证明文件的原本及复印本
 4.1 用在被证明的文件上加注证词方式证明
  4.1.1. 文件原本
   4.1.1.1. 文件经查证属实
    4.1.1.1.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4----1----1---1
   4.1.1.2. 文件经鉴定无疑
    4.1.1.2.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4----1----1---2
  4.1.2. 文件复印本
   4.1.2.1. 原本经查证属实
    4.1.2.1.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4----1----2---1
   4.1.2.2. 原本经鉴定无疑
    4.1.2.2.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4----1----2---2
   4.1.2.3. 原本无法查证及鉴定
    4.1.2.3.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4----1----2---3 (2005年6月更新版)
     
 4.2 用《证明书》方式证明
  4.2.1. 文件原本
   4.2.1.1. 文件经查证属实
    4.2.1.1.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4----2----1---1
4.2.1.1.b. 附件 被证明的文件原本  

 

   4.2.1.2. 文件经鉴定无疑
    4.2.1.2.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4----2----1---2 (修正版 )
4.2.1.2.b. 附件被证明的文件原本
  4.2.2. 文件复印本
   4.2.2.1. 原本经查证属实
    4.2.2.1.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4----2----2---1
4.2.2.1.b. 附件 被证明的文件复印本  

 

   4.2.2.2. 原本经鉴定无疑
    4.2.2.2.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4----2----2---2
4.2.2.2.b. 附件 被证明的文件复印本  

 

   4.2.2.3. 原本无法查证及鉴定
    4.2.2.3.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4----2----2---3 (2005年6 月更新版)
4.2.2.3.b. 附件被证明的文件复印本  

 

     
 
第五类: 证明双方或多方签署的法律文书
 5.1 用在被证明的文书上加注证词的方式证明
  5.1.1. 个人之间签署的协议(合同、契约及其他法律文书)
   5.1.1.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5----1----1
  5.1.2. 公司之间签署的合同(契约、协定及其他法律文书)
   5.1.2.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5----1----2
5.1.2.b. 要 求:
    办理该项公证文书,委托公証人必须进行查册,並审查公司的董事会决议,確认签署人有 权代表其公司签署该合同(契约、协定)。
需按" 適用格式 3---2----1 "另行出具董事会决议公证文书
  5.1.3. 个人单方在合同(契约、协定及其他法律文书)上签署
   5.1.3.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5----1----3
  5.1.4. 公司单方在合同(契约、协定及其他法律文书)上签署
   5.1.4.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5----1----4
5.1.4.b. 要求:  

 

    办理该项公证文书,委托公証人必须进行查册,並审查公司的董事会决议,確认签署人有 权代表其公司签署该合同(契约、协定)。
需按" 適用格式3---2----1 "另行出具董事会决议公证文书
     
 5.2 用《证明书》方式证明
  5.2.1. 个人之间签署的协议(合同、契约及其他法律文书)
   5.2.1.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5----2----1
5.2.1.b. 必附附件:  

 

    A. ××××(协议、合同、契约名称)原本
B. 各方签署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5.2.1.c. 可附附件:
    与该协议(合同、契约)有关的其他文件正本或確认本或复印本
   5.2.1.d. 要求:
    上述附件B如属香港有关部门出具,必须经鉴定確认无疑。香港以外的,按文件的审查方 式根据《规则》第八条加註。
  5.2.2. 公司之间签署的合同(契约、协定)
   5.2.2.a. 公证文书格式 適用格式5----2----2
5.2.2.b. 必 附附件:
    A. 各方公司註册证书確认本或复印本
B. 各方公司商业登记证確认本或复印本
C. 各方公司 周年申报表,及秘书及董事资料更改通知书(如有) 確认本或复印本
D. 各方公司董事会决议確认本或 复印本
E. 各方签署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5.2.2.c. 要求:  

 

    办理该项公证文书,委托公証人必须进行查册,並审查公司的董事会决议,確认签署人有 权代表其公司签署该合同(契约、协定)。

上述必附附件A、C需查册取得;附件B必须经鉴定確 认无疑。
上述必附附件D需按3.2规定的方式查証属实。
上述附件E如为香港有关部门出具,必 须经鉴定確认无疑。香港以外的,按文件的审查方式根据《规则》第八条加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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