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注册

 

一.概述

    近几年,随着知识产权逐步受到重视,当今世界一些主流国家对涉外商标的申请也显得尤为积极。在海外市场中,美国市场因其容量大,接纳性强,法治完善,一直深受中国企业的青睐。在进军美国市场的征程中,如何有效保护商标的区分商品,服务来源的基本功能,逐步建立品牌形象并累积声誉,是中国企业面对的首要问题,而获得并维持美国联邦商标注册,则有利于中国企业解决该问题。下面对美国商标申请注册作一个大概的阐述,主要从申请途径,申请基础,申请流程,使用证据以及后期维护五个方面来阐述美国商标申请注册。


  1. 申请途径

    中国企业或个人申请美国商标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美国申请。另外一种则是直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递交申请

  2. 申请基础

    美国商标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为基础来递交申请:

  3. 已使用为基础。针对于那些已经在美国使用申请商标,并打算继续使用的个人或者企业,可以选择此种申请。在申请人递交申请的同时需要提交在美国已经使用的证据。此种申请基础的优势在于,在申请过程中无须再补交使用证据,可以加快整个美国商标申请的周期

  4. 意向使用为基础。针对于那些还没有在美国开始使用该申请商标,打算进军美国市场的个人或者 企业以意向使用为基础递交的申请在商标核准公告完成后,审查员会给申请人发一份允许注册通知NOTICE OF ALLOWANCE,要求申请人在六个月之内提交在美国实际使用的证据和使用宣誓若申请人无法在6个月内提交商标的使用证据,可以申请延期6个月,一共可以延期5次。对于那些尚未在美国市场投入使用的客户来说,此种申请方式无疑是进军美国市场前的最佳选择方案。

  5. 以本国申请为基础。若申请人在中国已经申请了该商标,便可以以此为基础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相同商标的申请。若距离国内申请的日期在6个月内,则可以要求优先权申请。这里要注意的是,基于此基础的申请,商标申请的信息必须与国内保持完全一致,而如果该商标在国内被驳回或者被异议导致无法注册下来时,也会影响美国商标的注册。

  6. 以本国注册为基础。此种申请基础与第三点基本共通,只不过由申请改为了注册,信息也需保持一致。而此种申请较第三种的优势在于,无需担忧该商标在本国无效导致在美国无法注册下来。

  7. 申请流程

申请阶段

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后,当天申请人就能收到美国专利商标局下发的一个受理文件,上面会有申请号和申请时间。

 

审查阶段

申请递交上去后会分配到一个审查员手中审查员将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用条款以及是否有与在先商标构成冲突的审查。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审查员便会发出审查意见(Office action),该审查意见必须6个月内进行答复,如果不答复便会视为放弃申请审查没有问题或者答复审查意见以后官方接受申请的,便安排公告

公告阶段

美国商标审查通过后就会进入30天的公告期,官方会将商标刊登在商标公告(the Official Gazette (OG))上,该公告每周在线刊登,任何利益相关人或者在先权利人均可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如果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大约在3个月左右进入到注册阶段。
     登记阶段

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可获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书。在顺利情况下,美国商标注册目前需要8-10个月左右。

 

使用证据

美国商标申请的一大特色就是在申请过程中或者注册以后申请人都需要按时提交在美国的实际使用证据来维持商标的权利美国商标申请有三个阶段需要提交使用证据申请阶段,第五年到第六年期间以及续展期间

美国可接受的使用证据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1. 商品商标的使用证据

      提供带有申请商标的产品照片。使用证据中显示的产品必须是美国申请/注册所指定的商品之一,不能超出原申请产品的范围。

    B.服务商标的使用证据

      可以是有关服务的手册,广告宣传,或者网站形式的照片,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证据形式不能仅仅显示商标,必须涉及所提供的服务,使用证据中显示的服务项目必须是美国申请/注册所指定的服务之一,不能超出原有申请产品的范围。

    五、商标维护

    美国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注册日起算;到期日前12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6个月;续展有效期10年。商标注册后,注册人需于注册日期起算第5年到第6年期间提交使用申明,声明该商标所在商业中继续使用在指定商品/服务上,注册人也可以同时提交“不可抗辩性宣誓,则任何人不能以商标缺乏显著性为由对此注册商标提出撤销申请。另外,注册人在注册日期起算第9年和10年期间提交续展申请的同时仍需提交使用申明和使用证据,声明该商标继续使用在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上。否则,美国专利商标局将撤销该注册商标。

 


如需咨询更多有关知识,请和我们的专业顾问联系,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 咨询表格
  • 香港
  • 北京
  • 上海
  • 深圳一分所
  • 深圳一分所
重置

香港总部联系人

  • 业务咨询

    史小姐(Cindy )

    +852 3115 8535

    2853585867

  • 商务中心

    雷先生 (Edmond)

    +852 2986 3398

    2853585835

  • 客服中心

    黄小姐(Linki)

    +852 25211806

    2853585827

上海公司联系人

  • 商务中心一部

    万先生(wan long)

    +86 021-5098 8805

    2853585845

  • 商务中心二部

    王先生(Jason)

    +86 021-5098 8807

    2853585834

  • 商务中心三部

    万先生(Seven)

    +86 021-5098 8807

    2853585824

  • 客服中心

    王小姐(Seven)

    +86 021-50988805

    2853585869

深圳公司联系人

  • 商务中心一部

    张小姐(Suki)

    +86 755-25884877

    2853585863

  • 商务中心二部

    肖小姐(Eve)

    +86 755-22245929

    2853585855

  • 商务中心三部

    王小姐(Zoe)

    +86 755-22984950

    2853585853

  • 客服中心

    黄小姐(Serena)

    +86 755-82610876

    2853585856

天津办公室联系人

  • 业务咨询

    宋小姐(Hannah)

    +86 22-8702 8826

    2853585837

  • 商务中心

    宋小姐(Hannah)

    +86 22-8702 8826

    2853585837

  • 客服中心

    宋小姐(Hannah)

    +86 22-8702 8826

    2853585837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