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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期盼新基金法 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积极转型
据了解,《新基金法》第一轮征求意见已于8月份结束,“新基金法”的修改是今年基金业的最大期盼,或给陷入困境的基金业带来新生。
《新基金法》第一轮征求意见结束后,该修订草案将再次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读”,全国人大常委会层面的审议通常进行三次,俗称“三读”。知情人士透露,“三读”过后,新基金法将最快年底或明年初颁布。
基金将重点突击专户业务
对于新基金法的条例修改,其实对基金公司影响甚大,其中最大的改变就是扩大了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允许基金公司成立专门的子公司进行投资顾问咨询、基金销售、专户资产管理、基金品种开发、客户服务等。换句话说,基金公司已不单纯是客户资产管理公司,还可以从事销售、投资咨询等第三方业务,这无疑给整体低迷的基金公司带来一泓活水,增加新的收入来源。
分析人士指出,其实新基金法的更改,不过是对现有情况的一个追认,因为一些大的基金公司目前已经初步完成从资产管理向投资顾问角色转换。据悉,目前正式放开的子公司主要是到香港设立境外子公司,华夏、嘉实、易方达、南方等大型公司都已在香港设立子公司。但是,境内的专属子公司仍处于空白。不过,据了解,北京、上海等地一些中大型公司已在秘密做好准备,一旦新基金法正式颁布,就立即申请境内子公司的牌照。
业内人士纷纷表示,专户投资范围放开及可成立子公司,是基金行业加快向现代财富管理机构转型迈出的重要一步。
允许员工持股为基金打开新“金矿”
其实,新基金法草案对基金从业人员“松绑”的另一个重要举措是明确提出了“员工持股”计划。业界专家表示,这一新业务对基金公司来说,也有着多重利好。一方面,目前我国有大量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规模之庞大,不啻于又一座“金矿”。
广州一家基金公司市场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一直以来股权激励制度的缺失,让许多优秀的基金经理和基金高管另投他处,基金行业人才匮乏的硬伤愈来愈明显,新基金法对于股权激励的明确态度将有助于改善基金行业人才流失的状况。
一直以来由于股权激励制度的却是,许多优秀的基金人才流失,而新基金法对于股权激烈的明确态度将改善基金行业人才匮乏的现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