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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宗:法院仅缩短申领综援要求年限 不包括其他福利
发布时间:2013/12/18 点击:66
导读:
详细介绍
《 您可能关注这些内容:香港银行开户 许可证投资移民开曼公司 》终审法院今日裁定申领综援要至少在港住满七年的规定属於违宪。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就事件作出回应,今日法院作出的判决,仅是将申领综援的要求的居港年期缩短至一年,重回社会福利署於2004年前的规定,而非完全撤销申请要求。他说,法院今日作出之判决仅针对综援,而不包括其他福利。他又说,在现行规定下,过去有约3.6万宗居港年期不足七年的申请人作出申请,福利署也有行使酌情权向其中1.4万宗个批出综缓。至於其他约2万宗个案,则在该署解释不获批原因后,自行撤销申请。(bi/a)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您可能关注这些内容:公司章程注册英国公司注册萨摩亚公司章程新加坡投资移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