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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证券掮客因在派司申请中供给不确资料遭证监会训斥及罚五百万
发布时间:2013/12/18 点击: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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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可能关注这些内容:香港银行开户 许可证投资移民开曼公司公司注册资本百慕大公司注册 新西兰公司注册费用 卢森堡公司注册 萨摩亚公司注册安圭拉公司注册美国公司注册伯利兹公司注册》《经济通通讯社19日专讯》证监会公布,汇丰银行的全资附属公司汇丰证券经纪(亚洲)在牌照申请过程中向证监会提供不准确资料,向其作出谴责及施加罚款500万元。汇丰证券在2010年5月就其在香港提供配对及对盘服务,呈交进行第7类(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受规管活动业务的牌照申请。在牌照申请过程中,汇丰证券向证监会作出陈述,表示会向现有客户提供「自由选择参与」(optin)的选项,即如他们有意参与对盘服务,可以签署「自由选择参与函件」。证监会在2011年3月向汇丰证券批出第7类牌照。在2011年7月,传媒报道汇丰银行打算向其零售客户推出对盘服务,及会采取「自行表明退出」(optout)方案,即除非客户主动通知汇丰银行表示其不同意,否则实际上会被假设同意其交易透过对盘服务进行配对和对盘。这与汇丰证券在牌照申请过程中向证监会所作的陈述相反。*optin变optout*证监会的调查发现:汇丰银行在2010年10月中初步决定将零售客户的登记方法由「自由选择参与」改为「自行表明退出」,但由于内部沟通出现问题,当证监会在2010年11月明确地向汇丰证券查询是否会向零售客户采取「自由选择参与」方案时,汇丰证券向证监会作出错误陈述,表示将会采取该方案。向零售客户采取的方案由「自由选择参与」改为「自行表明退出」的决定大约在2010年12月落实,当时汇丰证券未有按照《证券及期货(发牌及注册)(资料)规则》的规定将有关变动通知证监会。证监会认为,汇丰证券没有确保向证监会呈交以支持其牌照申请的资料的准确性,及没有将向零售客户采取的方案由「自由选择参与」改为「自行表明退出」的决定通知证监会,令其作为持牌人的适当人选资格受到质疑。(eh)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您可能关注这些内容:公司章程注册英国公司注册萨摩亚公司章程新加坡投资移民马绍尔公司注册船舶英国公司注册迪拜公司注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