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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A貨交承運人

發布時間:2011/7/8 點擊:112
導讀:
詳細介紹

  “貨交承運人(……指定地點)”是指賣方只要將貨物在指定的地點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并辦理了出口清關手續,即完成交貨。需要說明的是,交貨地點的選擇對于在該地點裝貨和卸貨的義務會產生影響。若賣方在其所在地交貨,則賣方應負責裝貨,若賣方在任何其他地點交貨,賣方不負責卸貨。

  該術語可用于各種運輸方式,包括多式聯運。

  “承運人”指任何人在運輸合同中,承諾通過鐵路、公路、空運、海運、內河運輸或上述運輸的聯合方式履行運輸或由他人履行運輸。

  若買方指定承運人以外的人領取貨物,則當賣方將貨物交給此人時,即視為已履行了交貨義務。

A 賣方義務

B 買方義務

A1 提供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

  賣方必須提供符合銷售合同規定的貨物和商業發票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憑證。

B1 支付價款

  買方必須按照銷售合同規定支付價款。

A2 許可證、其他許可和手續

  賣方必須自當風險和費用,取得任何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并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出口所需要的一切海關手續。

B2 許可證、其他許可和手續

  買方必須自擔風險和費用,取得任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并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進口和從他國過境的一切海關手續。

A3 運輸合同與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
   無義務。但若買方要求,或者如果是商業慣例而買方未適時給予賣方相反指示,則賣方可按照通常條件訂立運輸合同,費用和風險由買方承當。在任何一種情況下,賣方都可以拒絕訂立此合同;如果拒絕,則應立即通知買方。

  b)保險合同
   無義務。

B3 運輸合同與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
   買方必須自付費用訂立自指定的地點運輸貨物的合同,賣方按照A3a)訂立了運輸合同時除外。

  b)保險合同
   無義務。

A4 交貨

  賣方必須在指定的交貨地點,在約定的交貨日期或期限內,將貨物交付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或其他人,或由賣方按照A3a)選定的承運人或其他人。

  交貨在以下時候完成:

  a)若指定的地點是賣方所在地,則當貨物被裝上買方指定的承運人或代表買方的其他人提供的運輸工具時;

  b)若指定的地點不是a)而是其他任何地點,則當貨物在賣方的運輸工具上,尚未卸貨而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或其他人或由賣方按照A3a)選定的承運人或其他人的處置時。

  若在指定的地點沒有決定具體交貨點,且有幾個具體交貨點可供選擇時,賣方可以在指定的地點選擇最適合其目的的交貨點。

  若買方沒有明確指示,則賣方可以根據運輸方式和/或貨物的數量和/或性質將貨物交付運輸。

B4 受領貨物

  買方必須在賣方按照A4規定交貨時,受領貨物。

A5 風險轉移

  除B5規定者外,賣方必須承當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直至已經按照A4規定交貨為止。

B5 風險轉移

  買方必須按照下述規定承當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自按照A4規定交貨之時起;及

由于買方未能按照A4規定指定承運人或其他人,或其指定的承運人或其他人未在約定時間接管貨物,或買方未按照B7規定給予賣方相應通知,則自約定的交貨日期或交貨期限屆滿之日起,但以該項貨物已正式劃歸合同項下,即清楚地劃出或以其他方式確定為合同項下之貨物為限。
A6 費用劃分

  除B6規定者外,賣方必須支付

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直至已按照A4規定交貨為止;及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貨物出口應辦理的海關手續費用及出口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
B6 費用劃分

  買方必須支付

自按照A4規定交貨之時起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及由于買方未能按照A4規定指定承運人或其他人、或由于買方指定的人未在約定的時間內接管貨物、或由于買方未按照B7規定給予賣方相應通知而發生的任何額外費用,但以該項貨物已正式劃歸合同項下,即清楚地劃出或以其他方式確定為合同項下之貨物為限。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貨物進口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以及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及從他國過境的費用。
A7 通知買方

  賣方必須給予買方說明貨物已按照A4規定交付給承運人的充分通知。若在約定時間承運人未按照規定接收貨物,則賣方必須相應地通知買方。

B7 通知賣方

  買方必須就按照A4規定指定的人的名稱給予賣方充分通知,并根據需要指明運輸方式和向該指定的人交貨的日期或期限,以及依情況在指定的地點內的具體交貨點。

A8 交貨憑證、運輸單據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

  賣方必須自擔費用向買方提供證明按照A4規定交貨的通常單據。

  除非前項所述單據是運輸單據,否則,應買方要求并由其承擔風險和費用,賣方必須給予買方一切協助,以取得有關運輸合同的運輸單據(如可轉讓提單、不可轉讓海運單、內河運輸單據、空運單、鐵路托運單、公路托運單或多式聯運單據)。

  如買賣雙方約定使用電子方式通訊,則前項所述單據可以使用有同等作用的電子數據交換(EDI)訊息所代替。

B8 交貨憑證、運輸單據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

  買方必須接受按照A8規定提供的交貨憑證。

A9 查對、包裝、標記

  賣方必須支付為了按照A4交貨所需進行的查對費用(如核對貨物品質、丈量、過磅、點數的費用)。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提供按照賣方在訂立銷售合同前已知的有關該貨物運輸(如運輸方式、目的地)所要求的包裝(除非按照相關行業慣例,合同所述貨物通常無需包裝發運)。包裝應作適當標記。

B9 貨物檢驗

  買方必須支付任何裝運前檢驗的費用,但出口國有關當局強制進行的檢驗除外。

A10 其他義務

  應買方要求并由其承當風險和費用,賣方必須給予買方一切協助,以幫助買方取得由裝運地國和/或原產地國所簽發或傳送的、為買方進口貨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時從他國過境所需要的任何單據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A8所列的除外)。應買方要求,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 其他義務

  買方必須支付因取得A10所述單據或電子訊息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并償付賣方按照該款給予協助以及按照A3a)訂立運輸合同所發生的費用。

  當買方按照A3a)規定要求賣方協助訂立運輸合同時,買方必須給予賣方相應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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